导语: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要能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下面荣汇富正能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篇一:
报道称,简明凤曾一度被组织寄予厚望,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女强人”心态逐渐发生变化:公私不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私人费用,利用职权为胞弟谋取利益;心存侥幸,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四处活动,欺骗组织;“三观”扭曲,自认为“女人为官比男人辛苦得多,付出得多,自然也应该得到更多”……
近年来,随着中央反腐的持续高温,越来越多的腐败分子相继落马,但仍有一些官员试图践踏纪律红线,更有甚者抱着“退休之前多捞一些,退休之后不会出事”的心理贪污受贿,殊不知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退休从来都不是腐败的“避风港”“保险箱”“隐身衣”,反腐败既没有例外,也没有禁区,退休根本不可能让腐败“洗白”,党纪国法也不可能纵容腐败官员借助退休“软着陆”。到头来只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终究会事情败露、身败名裂。
细细琢磨起来,“退休前多捞一些”的歪念头不过是某些人被利益熏心,企图钻法律的空子罢了。主观上,一是某些领导干部长期的长官意志,形成了专横跋扈、目无党纪的一贯作风,即使即将退休了也要耍官脾气,摆官架子;二是某些领导干部以为退休了就不再受到党纪的监督制约,故而有如脱缰野马,为所欲为。客观上,一是长期的主政一方,社会关系盘根错节,虽然公权力没有了,但影响力还很强,办起事来神通广大,所谓“老领导出马,一个顶俩”;二是对退休后的领导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三是惩处上存在“重在任,轻离任”的现象。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是在反腐浪潮如火如荼的今天,一切违法违纪行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教育警示工作,让反腐工作有力地进行到底。
反腐之剑也并不会因退休而退却,反腐之心并不因离职而终止。常言道: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即将退居二线的老同志理应做好表率,树好旗帜,当好“黄牛”,切忌不要让“歪念”断了自己的“首”、伤了自己的“身”。
篇二:
纪律为何能成为每个战士行为的自觉遵循?正是因为,纪律在执行中成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刘邓规定:不准强迫老百姓当向导,不准向老百姓要东西,不准打骂群众。司令部警卫团一名副连长就因为从一个店铺拿走了商人的花布和粉条,被公开枪毙。在战争年代,这种近乎严酷的做法,反映的却是不变的道理:只有严格执行,纪律才有意义。
纪律严,因而作风正,最终的结果是得民心——这正是刘邓大军能在大别山区站住脚的根基。从给部队带路,到侦察敌情、提供军粮,甚至是缝制衣服……只要你把群众当亲人,群众也会把你当亲人,这样的部队,怎么可能会吃败仗?
忆往思来。全面深化改革千帆竞发,同样是一次伟大的进军。亿万人民的支持与参与,是改革在风高浪急中驶向梦想彼岸的保证。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中国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离开了群众这片最肥沃的土壤,离开了基层这片最坚实的地基,改革发展就会失去动力。
如果说“打江山”“闹革命”的老一辈与平民大众“天生就是一家人”,那么不少出生于和平年代的党员干部则对鱼水关系少了些切身体会。一些官员“你代表党还是代表人民”的雷人雷语,“不信马列搞迷信,不问苍生问鬼神”的价值扭曲,用官话套话回应百姓冷暖的冷漠无情,都催人反思:当联系群众不再是内心律令,我们如何重塑血肉之情、鱼水之谊?
答案就在严明纪律,用他律唤醒自律,用纪律塑造认同。从这个角度看,“王大湾精神”无疑有着更强的现实意义。今天,我们同样需要通过强化纪律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巩固执政基础,塑造良好形象。多次强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归根结底就是要通过严明纪律,正党风转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强大的民意基础,传好交到我们手里的历史接力棒。
在大别山,部队每次出发前,邓小平一定要派人问一问,司令部借住的农舍“门上好没有,水缸挑满没有,稻草捆好没有”。今天,伟大征程仍在继续,作风建设仍在路上,正风肃纪,以纪律赢得民心,这正是王大湾会议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篇三: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必须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则利欲熏心、贪赃枉法。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哪一个不是从无视以致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犯罪的?古人云“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周永康、薄熙来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藐视法律、破坏法治,导致法治不彰,教训极为深刻。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让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